海外醫生實習方案表決 三大熱門方案重點爭議一文睇清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08 13:55

最後更新: 2019/05/08 14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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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立醫院醫生人手短缺,醫委會今天(8日)將重啟討論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方案並再作表決。(資料圖片)

公立醫院醫生人手短缺,醫務委員會(醫委會)在4月初否決4個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方案,引起全城關注,醫學界及病人組織近日分別再提出2個新方案,醫委會今天(8日)將重啟討論再作表決。

今日將以「淘汰制」方式表決,每人每輪只投一票,最終選出獲最高票數並過半數的方案。至於勝算最高方案誰孰?有指是方案一的政府方案、醫學會的方案五、以及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的方案六之爭,但由於各方案都有不同爭議點,最後通過那一個仍是未知之數,TOPick綜合各方意見,分析三大方案的重點及爭議點。

方案一(由港大代表鄧惠瓊提交)

  • 重點:海外專科醫生以有限度註冊受聘於醫管局、衞生署及2間大學醫學院,整體工作至少3年,通過執業資格試後便可獲豁免實習,取得正式執照。

此方案屬政府支持的方案,亦是上次開會獲最多票數、但未獲通過的方案,病人組織早前表示支持此方案,認為方案已包括於公共醫療機構工作3年的綑綁期,若任何有試後綑綁期的方案,只會延長整體的綑綁期,影響海外醫生來港及留港的意欲。

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則表明,即使醫學會提出的「方案五」不獲准進行表決,亦不會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一,因沒有無指定臨床經驗年期;林志釉則認為,方案一無法充分保障病人安全。

方案五(由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提出)

  • 重點:海外專科醫生不論受聘於醫管局、衞生署及2間大學醫學院,通過執業試後,須於相關機構臨床工作18個月,由僱主提交報告證明即可免實習

醫委會法律顧問早前提出,方案沒有合理基礎,區分在公立醫院及其他機構的有限度註冊醫生、考試後完成18個月工作的要求是隨意或有歧視成分,亦沒有理由不接受試前完成的同類工作等,有機會面對法律挑戰。

醫學會會長何仲平則表示,醫學會開會討論後將捆綁投票支持有關方案。他指,法律意見認為有關方案通過機會非常大,形容是合情理,相信在醫委會有足夠票數通過。他又指,如方案最終不獲採納,個人傾向支持林志釉的方案。

方案六(由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提出)

  • 重點:海外專科醫生須於醫管局、衞生署及2間大學醫學院服務3年,其間需有3個月臨床臨床或醫學研究和教學等工作,並通過執業試才可免實習

醫委會法律顧問早前提出,「指定工作」有機會遭法律挑戰,認為3個月的全職或兼職臨床工作在經驗上不會有不同。林志釉表示,會按法律顧問意見修改方案,再交付醫委會表決,又重申海外醫生要於本地累積一定臨床經驗,於技術以外了解本港醫療系統,病人才放心。

彭鴻昌則形容修訂方案是畫蛇添足,他解釋,本身有限度註冊已有把關,規定在指定機構的醫生擔任指定工作,包括在醫學院負責研究、教學及臨床工作,而在公立醫院則參與臨床工作。

醫學會副會長林哲玄表示,林志釉提出的方案值得考慮,亦有通過機會,強調如果容許海外醫生在本港未有臨床經驗,就能取得正式註冊私人執業,對病人不公道。